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台灣教會的十字(與)路口



  近日來台灣教會涉入與多元成家有關的修法立法事務,在十一月三十日由台灣守護家庭聯盟在總統府前舉行的「全民上凱道,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活動結束後,議題持續延燒,多元成家的支持與反對雙方針對不同面向展開針鋒相對的討論。總地來說,討論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活動現場;二、法案理解;三、價值衝突但在這三個層次的討論中,都可發現特殊的輿論情勢:網路輿論幾乎一面倒地認定反對多元成家的一方具有基督教會的色彩;而事實上在活動後《今日基督教報》於十二月三日報導〈1202高雄續反972,牧者合一陳情兩黨總部〉,更坐實了支持多元成家一方的看法:這是基督徒的集體行動。

  既然如此,在台灣的基督徒對此事展開深刻而徹底的討論,已成為不可避免的責任;當信徒的行為已在非信徒間引起關注,無能說明顯然是信仰上的失職;而出於在基督內合而為一的立場,單是各教派乃至個獨立教會各自表述,在台灣這個基督教人口屈居弱勢的環境中,很可能造成更多非信徒對基督教輕忽以對。

  但台灣各教派信徒間若要展開對話,那超越教派神學立場的討論框架便不可或缺。這個討論框架必然包含不同層次,除了眾教會都捍衛的基要信仰(以新舊約為基礎,以上帝論、耶穌論、末世論、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創造-墮落-救贖為核心內容)之外,我們必須探究另一個層次的討論框架:台灣教會在救贖歷史中的位置與意義而正是在這兩個層次的框架交會處,這次的事件可以展開新的討論空間。Why do we have to talk about this?

  所謂台灣教會在救贖歷史中的位置,意指其他地區在救贖歷史上也有不同的位置。時間性的歷史,其空間意義在於:地區性的傳統信仰與基督信仰接觸的環境因素。基督信仰永遠是外來的──基督對猶太人而言是外來的,使徒對初代教會所在地的環境而言是外來的,保羅對希臘羅馬文化而言是外來的;基督信仰是傳入歐洲,而非源於歐洲。就此而言,基督信仰隨荷蘭人於一六二四年傳入台灣,是基督的救贖歷史始終不變的情節,也是大使命具體的實現。

  然則基督信仰傳入的環境,對基督信仰的不同反應,具體地標定了不同文化地域在救贖歷史中的位置。台灣教會的特殊性可由兩方面展現:

  一:基督信仰自傳入歐洲後,教會經歷過帝國迫害、成為國教並發展帝國神學、教會分裂、王權興起、宗教改革、啟蒙運動、民族國家興起,至此基督信仰群體已經與歐洲世俗世界經歷過多次激烈而深刻的互動,並成為歐洲(作為文化地域)的重要基礎,並與世俗世界共同繼續進入十九二十世紀,進入世界大戰,進入納粹大屠殺,進入戰後,進入民權運動。台灣作為大航海時代起的被殖民地,與諸多第三世界國家一樣,未曾經歷歐洲的教會與世俗的歷史。

  二:台灣教會的第二個特殊處境在於:就基督信仰傳揚的歷史而言,台灣與大部分第三世界國家不同。大部分第三世界國家,基督教會與殖民勢力是一起進入的,並與在地信仰形成尖銳對立;但基督教傳入台灣並未造成最尖銳的對立,反倒是漢文化進入台灣後,在清帝國的武力下,與台灣在地(南島語族)文化造成尖銳對立。相反地,基督教在第三世界因殖民勢力而取得某種文化優位,但基督教在台灣從未取得文化優位。

(但國外現在還是有很多教派反同志啊)

  於是就這兩個歷史因素而言,台灣教會必須面對兩方面的挑戰:

  一:基督信仰在歐洲的歷史中,發展出清楚的權力觀價值觀:神權-王權-人權的關係經過長久的辯論,並落實到二十世紀後期,基督教會在神權與人權之間基本上並無嚴重對立的情形;反觀台灣,基督信仰與佔據文化優位的漢文化之間,從未真正展開大規模而深入社會的辯論,以致神權與天權關係不清,因而神權與王權關係不清,以致神權與人權關係不清。這次事件的一個重要關鍵,便是台灣基督教會無法說清基督信仰的權力觀,導致一方面主張某種教派神學的道德價值,卻包容歐美基督教會普遍排斥的納粹主義宣傳,甚至以言論自由為名行之。以基督教在歐洲的經驗而言,若台灣教會概括承受護家盟所包容的納粹宣傳的行為,那台灣教會在救贖歷史上可說從未進入二十世紀。

  這麼說並不誇張。歐洲在二戰納粹大屠殺後,神學界發出問題:奧斯威辛之後,祈禱還有可能嗎?台灣教會如何理解這種提問?為何這種提問不是台灣教會的重要教導?西來庵事件之後,祈禱還有可能嗎?二二八之後,祈禱還有可能嗎?白色恐怖之後,祈禱還有可能嗎?大量的神的子民被殺之後,祈禱還有可能嗎?我們不問,是因為我們的人和歐洲的人受造地位不同,還是我們對神的期待不如歐洲人對神的期待?是沒有期待比較愛神,還是有期待比較愛神?原本基督信仰中,神造世人,神以自己的形象造世人,這是基督信仰人權觀重中之重,而今台灣教會容讓護家盟以言論自由之名,容許國人身著納粹軍裝糟蹋猶太人、德國同志與殘障者身上的上帝的形象,在眾人皆曰護家盟乃教會喬裝的外衣時,還不與護家盟劃清界線,是為了讓台灣教會在普世教會中被當作什麼?

  要面對這個挑戰,台灣教會既然已身處現代台灣的民主政體底下,不可能重新從羅馬帝國國教的位置重走一遭,那恐怕得好好回顧歐洲神權退出世俗之後教會的行動,回頭在台灣社會中重走一遭。要不然,教會在台灣,恐怕將在人權與天權的拉鋸中,進退失據,無處立椎。就算教會中沒有馬丁路德金,社會上還是會出現馬丁路德金,但屆時人民會跟隨的是馬丁路德金,而非教會。重點是,人民跟隨的馬丁路德金,很可能就是上帝興起的。

  二:於是,教會依舊得回來面對台灣的優位文化,基本上是以儒家為核心、溶浸在閩客習俗中、承納漢傳佛教為精神依託的文化,以基督教的基本信理而言,就是無神論(原住民文化被大力打壓,並且與上述文化內涵不同,須另闢討論)。台灣基督教會未曾經歷過歐洲的教會分裂、宗教改革與宗教戰爭,直接就進入宗教寬容的時代,這或許免去基督徒為信仰或宣教受生命逼迫,但這不代表基督信仰同無神論互相肯認。事實上,「為世人的罪受死、復活」同「不知生,焉知死」絕無相合之處。因信稱義,與「勇猛精進,乃至成佛」,不可混淆。換言之,基督信仰與台灣優位文化在本質上無法相容。而這個無法相容,就表現在基督信仰在台灣一直是少數人的事實上。

  問題是,身為少數,是要凸顯與多數的不同之處還是類似之處,恐怕需要好好思考。教會表現自己和儒教、佛教、道教都一樣,究竟是會贏得更多信徒,還是讓更多人覺得沒有信的必要,這是很嚴重的問題。這次護家盟的行動得到數十萬人響應,究竟是基督信仰傳開了,還是激起了儒教、道教、佛教信眾的傳統價值觀,恐怕教會要好好思考。如果台灣和法國一樣,基督信仰曾經是優位文化,並且依舊是文化基底(他們的過年就是聖誕節,台灣過年可不是),那教會無須憂慮;但台灣的優位文化是不認基督的,因此護家盟得到的支持或許可能終究完全離棄基督,或是讓基督變得與孔丘釋迦毫無差別。若是這件事在台灣發生,那台灣在救贖歷史上就只能繼續停滯不前了。